2017年6月29日,工信部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及《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的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28日。期待已久的中国RoHS达标管理目录初露头角。
为做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替代与减量化,降低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2016年1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联合部长令第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即通称的中国RoHS 2.0,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点击查看更多中国RoHS 要求。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同时,归纳整理了《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根据《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首批达标管理目录包含了电冰箱、空气调节器、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共12类电器电子产品,并给出相应的产品范围及定义。根据中国RoHS《管理办法》要求,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必须满足对电器电子产品中特定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即均质材料中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各项含量不超过1000mg/kg,镉含量不超过100mg/kg。
除此之外,本次征求意见的还包括《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该清单中包含了对铅、镉、汞、六价铬四项物质共39种用途的豁免情况,堪称中国RoHS的豁免清单。与欧盟RoHS类似,对于豁免有三种情况:针对某种用途,无限值要求;放宽的限值要求;在一定的豁免时间内无需符合限量要求。但是在征求意见稿中,仅高压汞(蒸汽)灯一项写明豁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而其他未注明截止时间的条款是否一直允许豁免?还是类似于欧盟RoHS有一个统一的豁免期限,而这个统一的豁免期限又会是多少?这些问题仍需要进一步的确认。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是中国RoHS“两步走”实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达标管理目录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中国RoHS的管控体系,也为企业更好地满足中国RoHS要求指明了方向。
工信部相关网址:http://zmhd.miit.gov.cn:8080/opinion/noticedetail.do?method=notice_detail_show¬iceid=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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